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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检察时刻|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时间:2021-01-21

来源:鹤岗检察院

录入:赵雪

审核: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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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4日,在鹤岗市第十六届第五次人民代表大会上,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报告回顾了2020年鹤岗检察机关工作
 
 
  防疫履职兼顾 彰显检察担当
 

 

——依法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第一时间组建“疫情应急专班”,精准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等违法犯罪11件12人。强化涉疫情刑事犯罪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疾病疫情等灾害刑事案件的联席机制》,明确涉疫情刑事案件范围及办案要求,建立案件会商、信息化协同等办案机制,确保案件依法、及时、准确、稳妥办理。南山区院在提前介入全市首起“口罩诈骗”案件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力防突破法律的“从重”“从严”“从快”。

 

——全力投入联防联控。全市检察干警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闻令而动,向险逆行。295名干警主动深入社区,走进车站,坚守卡口,协助筑牢“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线。坚守“疫情不退,我不退”承诺,46名干警在市、县入城收费站值岗执勤直至卡口撤离。两级院共捐款5万余元支持抗疫;与市妇联联合对8个赴孝感医护人员家庭送慰问;为农村留守儿童、帮扶贫困村及部分社区发放防护知识手册和防疫物资,用爱心凝聚抗疫力量。

 

——积极参与源头治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疫情爆发后第一时间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生鲜、肉类市场开展集中走访调查,针对活禽宰杀后未经检验检疫进行销售、残存秽物乱堆乱排等漏洞和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立案办理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萝北县院在疫情期间依法严厉打击2起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服务发展大局 发挥检察作用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紧扣三年为期目标,依法逮捕涉黑恶犯罪137人、起诉168人;监督立案5件、撤案11件,纠正违法3件,追捕漏犯2人、追诉漏罪4件;深挖移送涉黑恶腐败问题及“保护伞”线索91条103人;监督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恶资产9906.72万元,高质高效确保案件清结,有效有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按照“建起来、建完善”要求,制定出台19项工作机制,对办案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和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50份,督促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助推打赢专项斗争“治理战”。

 

——服务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立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突出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防控,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犯罪78人。稳妥化解非法集资案件存量风险,起诉非法集资案件陈案积案4件。加大反洗钱犯罪打击力度,移送涉嫌洗钱犯罪线索12人,起诉3人。向相关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制发综合治理检察建议4份,助力金融风险源头防控。坚持“专项治理+对口援助+司法救助”模式助推脱贫攻坚。积极参与农资打假,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生产、销售假化肥案件线索。兴安区院办理农村“三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市检察院、绥滨县院分别开展“文化扶贫”、“爱心鸡雏”捐赠活动,为帮扶贫困村捐赠必备的办公用品和鸡雏1520只,切实做到“输血”、“造血”双管齐下。依法办理农民工讨薪、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支持起诉案件25件。向1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2.75万元,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家庭雪中送炭。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犯罪37人。运用“回头看”方式对“两河十四沟”治理、河湖“清四乱”等诉前检察建议落实进行跟踪监督,以生态检察新模式助推“一城山水半城林”建设。

 

 

——助力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加大服务保障民企力度,传递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制定《为民营企业应对疫情健康发展提供检察保障的工作意见》,编发《战疫情助企业法律服务指南》,百名员额检察官主动深入企业协助解决生产经营风险和涉企法律问题。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8人。加大涉企“挂案”清理力度,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民营企业涉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家依法不批捕7人,不起诉2人,开展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机关对2名民营企业家变更强制措施获采纳,防止因办理一个案件而垮掉一个企业,护航民营企业行稳致远、健康发展。绥滨县院在办理苏某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因其主动放生,名下企业在疫情期间为复工复产作出贡献,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围绕平安鹤岗 展现检察作为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90人、起诉928人,同比分别下降36.8%和17.9%。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诉严重暴力犯罪35人,同比下降2.78%。依法稳妥处理2起正当防卫案件,全部被评为全省适用正当防卫典型案例,让“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加强新形势下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衔接配合,起诉18件31人,检察长带头办理了黑龙江海事局原局长王俊波贪污受贿等大要案,为反腐败斗争提供支持。

 

——深入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落实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捕22人,逮捕后依职权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1人,不起诉114人。积极推动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5份。严格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受理群众来信160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积极推进信访积案专项清理,对近5年来所有来信、来访案件进行系统清理,在全省率先通过公开听证化解一起长达25年的信访积案。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合6部门出台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会同公安机关在所有基层院建立一站式询问办案场所,办理侵害未成年权益案件23件30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8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主动延伸职能,联合民政、教育、住建部门帮助1名二级重伤害的未成年受害人及其家属申请廉租房,申领低保金、困难补助金、助学金。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发挥好法治副校长作用,针对防性侵、防校园暴力等内容开展线上“法治进校园”活动25次,线下法治教育课96次,努力为孩子们系好法治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强化法律监督 贡献检察力量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聚焦刑事诉讼诉前主导责任落实,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撤案58件,纠正漏捕漏诉1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00件次。坚持监督端口前移,各基层院均在辖区公安法制部门设立派驻检察室,助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责任,提出抗诉4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31件次。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依法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提出监督意见11件。对监外执行提出监督意见16件、纠正漏管4人。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审查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93件,同比上升99%。对民事生效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件、提出抗诉10件,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8件,办理劳务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8件,防止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坚持司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纠纷并重,探索支持起诉“检调对接”,诉前调解鑫达小区6号楼居民供水难问题。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专项活动为引领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96件,此项工作位居全省第一。市检察院在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最高检、省院三级院联动,实质性化解张某某行政争议案,最高检领导就该案作出批示,给予肯定。

 

——强化公益诉讼监督。当好公共利益代表,立案办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31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88件,提起诉讼8件。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扬尘污染和“亮剑护河”公益保护专项监督。督促清理农村生活垃圾40余吨、治理扬尘污染问题43处、清理河道生活垃圾2吨。发挥协调之诉、督促之诉作用,运用立案后磋商机制,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区内火车夜间鸣笛噪音扰民问题,让4万余名沿线居民静享“安稳觉”。在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破冰”前行,办理高层住宅消防安全、校园周边禁售烟草制品专项活动,对全市153栋高层住宅和45所中小学进行调查走访,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对125栋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改,15家校园周边商户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隐患得到根本整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协调市、县(区)政府将支持、配合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列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项目。

 
 
 
  释放改革效能 落实检察责任
 
 
 

 

——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能用尽用的办案原则,适用率达92.1%,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1.99%,法院采纳率99.83%。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推动提升办案质效,刑事“案-件比”1:1.37,同比下降0.35个百分点。健全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犯罪指控体系,会同公安机关制定出台毒品、醉驾等犯罪办案指引和证据标准。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占同期开庭案件数的72.6%,有效节约诉讼成本,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狠抓司法责任制落实。建立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办案组、检察官联席会议等配套管理制度,明确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管理清单。两级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898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25人次。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排查检察人员廉政风险,认真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记录通报制度,常态化开展案件和法律文书质量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从严通报,从重处理。

 

 

 

——持续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不断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有效发挥业绩考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常态化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制定出台指导性案例评选和法律文书评查办法,推动绩效管理与办案监督深度融合,引领办案人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求极致。加快推进案件远程会商系统和远程提讯一体化平台建设,与看守所管理系统建立数据对接,全面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全面从严治检 提升履职能力
 
——注重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完善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出台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新闻宣传工作计划等规范性文件,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在自媒体上编发推送信息1.2万条,经检察日报、正义网、人民法治网等国家级媒体转发150篇,两级院微信公众号全部进入全国检察机关“互联网+检察”指数月排行榜二十强。
 

 

——注重纪律作风约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制定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召开两级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姜国文案件专题教育,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常态化与干警开展谈心谈话。强化纪律作风督察检查,针对机关作风、案件质效开展督察18次,对发现问题全部实名通报、推动整改。

 

——注重综合能力培养。全力推进“基层建设年”活动,通过选拔任用、交流任职、上挂下派等方式选优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启动干警素能提升工程,通过线上直播、线下专题研讨等形式持续做好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以及《宪法》《民法典》等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强化年轻干部培养,与行政执法机关互派干部交流、选派青年干警到业务部门轮岗锻炼。注重提升干警理论研究水平,成功举办首届鹤岗检察理论年会,6篇文章获国家、省、市级征文奖项。

  报告部署了2021年鹤岗检察机关工作
  一是聚焦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切实把保障民生福祉落到实处。
  二是聚焦更高质量的发展目标,切实把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落到实处。
  三是聚焦更高标准的深化改革,切实把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落到实处。

  四是聚焦更高要求的队伍建设,切实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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