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时间:2020-06-30
来源:绥滨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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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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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绥滨县检察院认真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的内涵,根据县委部署和要求,围绕检察工作任务,找准立足点,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学习教育、突出经常教育。
年初召开党组会专题部署2020年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将学习教育与党员政治理论、理想信念教育紧密结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采取党组中心组带学、支部引学、个人自学的方式,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为统领,组织机关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上半年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6次,支部党员大会3次,检察长、副检察长讲授党课2次,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
(二)坚持党建引领,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党建引领、纪律严明、作风硬朗、办案领先”作为队伍建设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1.突出提升素能。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 “严管就是厚爱”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关于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制度意识、规矩意识、廉政意识。充分依托“检答网”“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黑龙江教育干部网络学院”提升干警素能。
2.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上传党课教育学习资料,宣传先进事迹和国内国际时政热点,宣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爱国、爱院、爱家、爱己正能量,让党员群众可以在岗位上,利用工作之余随时受到教育,使微信群不仅成为服务于行政办公的主阵地,更是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的主阵地。上半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75条,头条号、龙剑网发布信息375条,微博发布信息2074条。微信、微博、头条第一季度均荣登“互联网+检察”指数黑龙江排行榜,在三月份微信、微博、头条首次全部荣登黑龙江“互联网+检察”指数总榜。上半年信息简报编发15期,报送9篇,被市院采纳5篇,广泛宣传了检察机关职能和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
(三)强化检察担当,积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坚持在全局中谋划推进检察工作,强化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切实担负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
1.全力抓好脱贫攻坚战工作。一是我院分别包扶绥滨镇傲来村、北山乡永山村、连生乡长胜村共104户贫困家庭,为贫困户产业链接包括绵羊养殖合作社、稻田养鱼、大鹅养殖、小菜园种植、劳动力转移等项目。所包扶的104户贫困户目前已全部脱贫。二是为帮助困难群众增加收入、提升生活质量,我院为有养殖意愿的75户贫困家庭赠送爱心鸡雏1520只,预计可实现困难群众户均增收1000元。另外,为北山乡永山村捐赠办公桌椅25套,价值16000元,用于村民活动室。
2.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今年我院提起涉恶案件1件3人,通过市院向市监察委移送“保护伞”线索5件,向县林业草原局提出综合治理建议1份。
3.全力为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中,体现了检察机关为积极作为和主动担当。如菘阳小额贷款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其所吸款项均用于菘阳集团生产经营,且在侦查终结前均已还款,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如苏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因其运输距离较短,涉案动物被其送去寄养未被处理,符合放生条件,未造成严重后果,在疫情期间为春耕设备加油、卖粮、解决农民工就业,为当地复工复产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对其决定相对不起诉。
4.全力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从疫情开始,每天抽调3名干警到超市和卡点执勤,配合县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后期全体干警每19天一个岗24小时到富绥大桥值勤,每日登记、扫码车辆千余台,做到了守住卡口“零失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观念、思想意识存在偏差
个别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意识不足,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片面认为只要把各项业务工作完成好就是尽职尽责了。
(二)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由于宣传设施有限,导致现有的宣传文化阵地单一化,不能充分发挥宣传、引导和教育的作用。
三、2020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抓理论学习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学习的带动效应,创新学习形式,完善学习手段。
(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行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同时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切实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力量。
(三)继续加强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
继续以树牢和践行“四个意识”、传播社会正能量为重点,加强思想教育,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中共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