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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人民检察院2018工作报告

时间:2018-12-27

来源:办公室

作者:郭忠庆

录入:李欣航

审核: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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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的强力监督和支持下,我院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扎实推进检察环节司法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在服务大局中主动作为,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坚持始终聚焦大局、贴近大局、服务大局,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彰显检察价值。 
  一是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近年来,我院出动三路30名干警分别包扶绥滨镇傲来村、北山乡永山村、连生乡长胜村共104户贫困家庭。其中1名干警驻绥滨镇傲来村担任“第一书记”并包扶4户;永山村3名干警包扶13户,另有3名干警组成驻村工作队,其中一名干警担任第一书记;长胜村23名干警包扶87户贫困家庭。围绕县委精准扶贫攻坚战略,我们认真梳理每个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真正做到“一户一策”,精准扶贫。2018年春节长胜村23名帮扶干警为87户贫困户送去了价值22000余元的慰问品,永山村3名帮扶干警为永山村13户贫困户送去了价值3900元的慰问品。经过我们全体帮扶干警的共同努力,北山乡永山村贫困户共链接扶贫项目6项,长胜村贫困户共链接扶贫项目5项。其中包括绵羊养殖合作社、林下鸡、小菜园、大鹅养殖、带资入企、劳动力转移等项目,为这些贫困家庭提供了脱贫的门路,致富的希望。
  二是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今年进入三月以来,遵照上级院部署,我院连续两次召开“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特别是针对“僵化守旧、失责失信、梗阻勒卡、繁琐臃肿、摆平搞定、不细不实、迷盲乱、‘四风’新表现”等八个方面问题,进行了宣传教育和作风整改,增强了干警们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为找准服务私营企业经济的切入点,我院还通过9名员额检察官帮扶9家私营企业等方式,探索保障企业营商环境的途径和方法,为打造县域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响应十九大提出的振兴乡村战略,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全省检察机关中率先制定出台了《绥滨县检察院关于服务实施乡村战略的实施意见》,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打击涉农职务犯罪、参与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强乡村法治建设等八个方面融入到乡村振兴战略中。
  (二)在守护公正中勇于担当,全力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我们始终把保安全、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为维护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是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截至11月25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2件99人,审查后批准逮捕46件72人,不批捕16件27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42件21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36件194人,不起诉案件5件5人,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法定时限内结案率100%。
  二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横行乡里的村霸、乡霸和宗族涉黑涉恶势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以尤佳、张强为首的涉恶犯罪案件1件9人,批准逮捕1件9人并已起诉到法院,法院现均已作出有罪判决。
  (三)在主责主业上展现作为,全力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我们积极转变监督理念,聚焦法律主业,增强监督刚性,监督效果明显提升。
  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尊重保障人权。向侦查机关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口头纠正违法1次,引导侦查取证6件16人;制作下发《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21份、《不捕说理文书》25份、《不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10份;向公安机关移交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件3人,公安机关均已立案,待起诉判决;追漏捕1件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对县城内光明路派出所、建设路派出所进行巡回检查,对出警处置、调查取证、处理结果等情况逐一进行细致审查,进行有效监督。
  二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开展对看守所卫生和饮食检查2次,发出《检察建议》1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次4人;向司法部门下发《纠正违法违规整改建议书》6份,受理在押人员检举揭发材料1份,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在检查中发现审判环节有遗漏3件3人,及时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份,审判机关认真接受并及时纠正。
  三是强化公益民事诉讼监督,维护群众权益。公益诉讼是我院今年的重点和亮点工作。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为为重点,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办案组”,积极响应市院组织的三个专项“百日会战”。今年“十一”期间,组织联合县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对全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城镇、乡镇、村屯供水系统水源地保护区卫生和安全状况进行了大检查。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5件,均已办结。向市院提交公益诉讼材料19件,下发《诉前检察建议》9件。针对县医疗行业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情况开展调查,对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置不规范行为向主管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得到了积极配合,问题现已整改完毕。我院又在县环保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挂牌建立了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选派3名优秀干警挂职学习交流。为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我院又购置了侦查无人机、专业摄像机和便携式打印机。受理12件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案件,已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份,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份。
  四是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完善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和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圆满完成了今年“两节”、“两会”期间稳控接访任务,实现了“零登记”、“零上访”的工作目标。接待群众来访36件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申请司法救助金5万元,现已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使一起近20年的涉检访案件得以彻底息诉。
  (四)在从严治检中增强素能,倾力锤炼过硬检察队伍我们坚持政治建检、规范立检、从严治检,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纪律转作风、抓培训提素能,努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一是突出政治工作的引领作用。 
  一是突出政治工作引领作用。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来东北和视察我省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方面落实落靠。通过党组带头学、支部组织集中学、自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二是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将教育培训与提升司法能力相结合,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模式,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实战演练、集中培训等活动。组织新招录的5名干警参加市院岗前培训;先后7次组织120余人次参加“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的在线学习;参加“鹤岗文化大讲堂”,零距离聆听国内专家学者、知名人士专题讲座,有效提升了检察干警的文化修养和职业素养。经县委组织部考核,1名优秀干警擢升为正科级、2名干警为副科级。有1名优秀干警被遴选为员额检察官。
  三是抓实党风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印发了《绥滨县人民检察院“法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四是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座谈2次,走访辖区企业、乡镇机关,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共收到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26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座谈会1次,走访市县人大代表2人次,接受人大视察刑事执法检察工作1次。
  五是深化公开打造阳光检务举办“检察开放日”1次,共导入案件程序性信息192件,公开案件信息71件,法律文书88件,以公开促规范。实行电子卷宗系统全覆盖,制作电子卷宗202册,接待律师阅卷7次。
  (五)在检务保障上再上台阶,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我们坚持以智慧检务建设为抓手,全力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为业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智慧检务得到发展。积极开展智慧检务基础建设,争取来省财政资金,对机房全面升级改造。广泛使用案件管理系统、档案管理软件、政治工作管理软件等,实现了审查批捕报告电子模板化。建设了远程接访系统、远程提讯系统;为公益诉讼工作配备了无人机等设备;为驻所监察室独立建立了一套监所监控系统管理平台,使驻所检察室监控联网系统能对看守所监管活动进行网络化管理,实现了刑罚执行监督由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的转变,增强了监所监控工作的独立性。
  二是检务保障取得成效。加强了档案室和保密机房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了文件传输和保密工作制度。加大了对值班值宿的检查力度,加强了卫生、行政、财务、车辆的管理,服务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是检察宣传再登新台阶。向市院上报《司法责任制下检查委员会重新定位与职权配置》等调研文章7篇;发表宣传稿件11篇,其中省院刊物采用3篇,《黑龙江法制报》采用2篇,《鹤岗日报》采用5篇;《绥滨检察工作简报》出刊17期,被省院采用1期,市院采用9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整体上看我院还存在二大方面的短板:一是观念落后,法律监督工作思想保守,能力不足,执法办案水平、效率不高。二是创新意识不强,主动性差、亮点少。上述问题的主因是观念滞后,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具体、执行不得力。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会紧盯不放,下大气力破解。
   三、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振兴发展座谈会上及到我省考察时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着力提升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的主动性和保障民生的前瞻性,聚焦主责主业,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先创优发展,为绥滨振兴崛起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和到我省考察系列讲话精神,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确保人民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铸造干警绝对忠诚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履职尽责促发展,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把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继续加大人力、物力、精力的投入,将已经链接的扶贫产业和项目,落实落靠,使之收到实效。更加积极地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犯罪、护航发展、保障民生,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廉洁的政务环境;围绕创新发展,依法打击各种侵犯经济秩序犯罪,维护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三、聚焦主业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动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不可替代职能作用。围绕诉讼监督新要求,不断在刑事抗诉、财产刑执行检察、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破解难题、畅通渠道、补齐短板,着力完善法律监督各项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群众在每一个鲜活的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锲而不舍抓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做好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有效衔接,做到惩防职务犯罪不懈怠、不脱节、不断线;深化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保持改革定力,在完善综合配套措施上下功夫,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突出抓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着力在完善机制、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以改革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五、从严治检不停步,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检察队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八项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行使,确保队伍风清气正;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创新贴近基层司法实践的教育培训方式,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坚持实施阳光检察战略,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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