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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检察院狠抓“四廉” 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时间:2024-03-27

来源:办公室

作者:郭忠庆

编辑:李欣航

审核:陈彤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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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按照全国、省、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有关要求,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绥滨县检察院坚持严的基调,积极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把狠抓政治引廉、常态学廉、监督促廉、制度固廉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狠抓政治引廉树牢责任意识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利用党建阵地,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设立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压实责任担当,重新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深走实。

二、狠抓常态学廉树牢底线意识

建立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范围,组织干警到绥滨县廉洁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逢节假日、升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工作网、微信群发布廉洁提示;组织干警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观看警示教育片,感受“一念之差”到“一墙之隔”的巨大冲击和“人前风光”和“案后悲凉”的巨大落差,警示广大干警树牢底线意识;深入挖掘宣传工作中出现的廉洁典型,推动全院上下形成人人学廉、人人树廉的良好风气。

三、狠抓监督促廉树牢纪律意识

加强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等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督促年轻干警时刻保持对“围猎”“腐蚀”的高度警觉,养成慎始、慎终、慎独、慎微、慎友的意识和习惯,走好廉洁从政从检“第一步”;院检务督察对干警上下班情况及工作纪律进行不定期督察强对公务车管理情况、公务接待、执行禁酒令、行政执法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持续整治“八小时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四风”问题盯住不放,毫不手软。

四、狠抓制度固廉筑牢廉洁堤坝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头雁”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头如实填报,带动“绝大多数”主动记录报告;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填报情况通报制度,对长期“零报告”、未按规定填报的人员进行通报提醒,并要求说明情况;加强检务督察部门与案件管理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规范信息沟通、案件评查、问题线索移送、责任认定、追责处理等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好《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追责惩戒工作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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