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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两岸五地”合力 护佑“两江流域”安澜

时间:2025-09-15

来源:第三检察部

作者:吴昊

编辑:李欣航

审核:张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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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区域检察协作优势,形成对“黑龙江嘉荫至绥滨段、松花江宝泉岭至富锦段”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合力,9月11日,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嘉荫县人民检察院、萝北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了《“两江流域”区域检察协作机制》,进一步为“黑、松两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协作机制明确“两岸五地”检察机关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以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以健全跨区域协作机制为依托,从河道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等多方面入手,严厉打击破坏“两江流域”环境资源和生态安全现象,扎实办好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发挥检察机关在保护“两江流域”的效能,为“两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高效公益诉讼检察服务。

  绥滨县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松花江下游与黑龙江交汇的三角地带,三面环水,北以黑龙江主航道为界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南依松花江与富锦市带水相连,西与萝北县接壤。独特的地理位置让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在“黑、松两江流域”环境资源和安全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绥滨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地域特色打造“检佑两江护安澜”品牌,立足检察职能,守护两江碧水,聚焦黑龙江、松花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湿地保护、岸线资源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等核心领域,展现着绥滨检察力量构筑的坚实司法屏障,此次协作机制的签订必将充分发挥区域检察协作优势,进一步形成对“两江流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合力,筑牢“两江蓝盾”的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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