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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医疗机构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时间:2022-05-20

来源:第一检察部

编辑:胡玉婷

录入:李欣航

审核: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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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确保医疗机构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有力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绥滨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工作部署和要求,联合绥滨县公安局、绥滨县卫生健康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等开展落实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项行动,通过“三步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联合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推动医疗机构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5月18日,绥滨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辖区派出所、县卫健局、县中心医院、绥滨县中医院、绥滨县仁和医院召开了“推动医疗机构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项行动”座谈会。会上第一检察部未检检察官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现状、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背景及重要意义与参会人员进行共享学习;宣读了《鹤岗市人民检察院 鹤岗市公安局 鹤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推动医疗机构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部署了本次专项行动主要工作内容。检察官对最高检等九部委《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的重要条文进行解读,与参会人员共同学习研讨,参会医疗机构代表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开展对该规定解读学习对医疗机构很及时,很有必要,会将规定带回去组织医院全体人员进行学习领会,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落实。会上与医疗机构代表现场签署承诺书。
 
 
二、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与走访检查相结合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在专项行动前期工作中,绥滨县检察院了解掌握县辖区医疗机构概况,通过县卫健局、公安机关统计出县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数量、县内LED屏及具备电子屏幕条件的医疗机构数量等情况,通过卫健局、公安机关在具备条件的场所公开播放公益宣传短片《聚光》,并赶制了一批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后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卫健部门对辖区内主要医疗机构进行走访检查,宣传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并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张贴强制报告宣传海报,同时将绥滨县管辖的各乡镇、农场卫生所、个体诊所等医疗单位的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宣传海报张贴及宣传工作交给县卫健局,由其组织落实张贴宣传并将工作落实情况反馈给检察机关。
 
 
三、延伸监督触角将专项行动开展到医药行业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绥滨县检察院在开展落实此次专项行动过程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拓展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层面,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项行动拓展到县辖区内医药用品行业,通过典型案例、法规宣传、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向医药用品行业宣传并督促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在绥滨县域内医疗机构及医药行业掀起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热潮,提高了医疗机构及医药行业关于强制报告知晓度,提升了医疗机构及医药行业主体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形成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合力,为今后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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